「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Q&A問:何謂「青年安心成家」?答:政府為協助新婚或育有子女之青年家庭解決居住問題,提供租金補貼及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每個青年家庭最多可享有二次補貼機會。 問:何謂新婚?何謂育有子女?答:(一) 新婚:申請人於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二) 育有子女:申請人育有未滿20歲之子女,且該子女與申請人或申請人之配偶設籍於同一戶。問:補貼方式及內容為何?答:下列二種補貼擇一申請:(一) 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二) 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問:申請條件為何?答:(一) 新婚租屋或育有子女租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1. 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2.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3. 家庭年收入在60%分位點以下。(二) 新婚購屋或育有子女購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1. 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2. 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a.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b. 僅擁有一戶住宅且該住宅係申請日前二年內購置並已辦理貸款之住宅,其他家庭成員應無其他自有住宅。3. 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三) 育有子女換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1. 20歲以上至45歲以下(未滿46歲)。2. 家庭成員僅有一戶住宅,該住宅應符合「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之第17點第3項規定。3. 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問:申請補貼之住宅應符合哪些規定?答:(一) 辦理租金補貼之住宅應符合下列規定:1. 坐落於戶籍地之直轄市或縣(市)。2. 建物登記謄本、建物登記電子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之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3. 不得為違法出租者。4. 同一住宅僅核發一戶租金補貼。5. 租賃契約之承租人應為租金補貼申請人。(二) 辦理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應符合下列規定:1. 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應在提出本貸款申請日之後或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二年內。2. 建物登記謄本、建物登記電子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3. 建物登記謄本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或拍賣。但申請人二年內原以買賣或拍賣取得之住宅,嗣後贈與或以其他方式移轉予其配偶者,不在此限。 問:什麼時候開始受理申請?答:自99年3月5日至99年4月16日止。 問:如果有其他問題,要向哪裡詢問?答:(一) 直轄市、縣(市)政府,聯絡電話及地址詳附件三。